不是所有的美国移民都叫EB-5

澳星小编 2017-03-24

 

陈医生是上海某三甲医院的消化科主任,无论是常见的胃溃疡、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治疗,还是胃癌、肠癌、食管癌都有非常丰富的临床经验,经常在于上海消化道协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以及相关的国际学术研究可谓消化界的泰斗。陈主任曾多次赴美学习并在相关领域发表了数百篇学术论文。在EB-5老客户许总的介绍下,有幸与陈主任相识。在沟通中得知,陈主任的孩子在美国留学,也因为自己的赴美经历,早早就已经决定要移民目标国——美国。

在起初与陈主任的沟通中,陈主任关心的始终是EB5的项目细节以及流程,在得陈主任的背景情况后,我向陈主任阐述了EB1-A的杰出移民类别。该类别在国内鲜少有申请人能够满足申请要求,与EB-5不同,该类别目前不受配额的影响,申请过程中毋须排期,陈主任看来,该类别才是最适合最快速帮助自己拿到美国绿卡的途径。

 

在对陈主任的情况进行了准确评估后,很快便进入了正式委托流程:

2016年6月递交I-140

2016年7月获批I-140

2016年9月广领馆面试

2016年11月登陆美国

 

相较于EB5而言,该类别的移民周期短、移民成本低,但相对的对于申请人本身是有很高的背景要求。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EB1-A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指“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属于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希望通过“杰出人才”条款移民美国的申请人,必须证

明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技能;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且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2. 申请人一旦通过“杰出人才” 条款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有意继续在美国从事本领域的工作);
  3. 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澳星周俊杰提醒各位:移民方式有很多,您需要做出的是移民决定,而之后专业的事请交给专业的人!

 

顾问:周俊杰      联系方式:021-6353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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