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雇与创业的架构就是主申请人在新加坡设立由自己或家庭成员一起成立的两家公司, 一个是基金公司,一个是家族办公室。新加坡自雇与创业向基金实体(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法人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适用于新家坡基金的税收豁免计划(13X/13R)。 基金经理(主申请人)通过家族办公室管理本人或者本家族的自有资产,获得工作准证 (EP)。 工作准证(EP)持有满 6 个月后满足条件可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PR)。配偶和未满 21 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家属准证 DP;父母可以申请长期探访签证 LTV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