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比较晦涩抽象,又要绕几道弯,但是又非常重要。话题的起因是一位房友向我询问如果国内已经有了房产,在英国投资移民,是否也适用英国第二套住房征收3%额外附加印花税的政策?
答案就是这种情况的确需要交额外的3%,因为第二套房附加印花税针对购房者全球房产。
然而问题又来了,英国政府怎么会知道购房者在中国有了房产?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我们一贯鼓励房友们如实提供各种信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应该故意隐瞒事实。尤其是现在逐步进入大数据时代,各种私人信息简直无处藏匿。
第一,国内的房产登记信息理论上说英国政府确实目前拿不到。根据相关信息来看至少到2018年9月英国才可能拿到部分信息。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英国和中国各自作为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原本并没有义务互相透露公民的财务信息。然而共同作为G20的成员国和OECD组织成员国,两国先后都签署了加入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协议。
这份协议要求成员国互相交换所掌握的金融账户信息,中国首次进行交换的日期预计在2018年9月。因此理论上说,英国HMRC在2018年9月前,是无法通过CRS的信息交换获得任何中国居民账目信息的。
第二,中国政府为了CRS做准备,已经从2017年7月1日起加强了对账户的监管。6月30日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个人账户已经被银行列入所谓“高净值账户”进行尽职调查。这个登记如何与CRS接轨尚未可知,但是毫无疑问是信息交换的重要里程碑。
而值得指出的是,国家税务局还特地指出注册在避税港,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经营活动收入的机构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由于其经常被利用作为跨境逃避税工具,此次也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部分华人朋友使用这类避税港控股公司或类似形式转移人民币资产到国外。
这里也是给大家提个醒:尽量使用合法稳妥的途径来调动资金。不然的话即使资金安全调动完成也很难证实其合法性,极其容易被查还往往无法被银行和律师接受作为购房投资款项。
CRS及其中国版的实施还有不少未知数,但是财税信息全球政府互换共享是趋势,希望房友们在考虑投资计划时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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